三封来信:能买吗?杭州往事1949-1958

维维说房 2018-02-22 0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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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Slogan里,有一句是:「只有知道了通向今天的道路,我们才能清楚和明智地规划未来。」

在我们的Slogan里,有一句是:「只有知道了通向今天的道路,我们才能清楚和明智地规划未来。」

 

知历史,才能略懂一点未来。所以,在2018年的这个初春,我们一起来用房地产的视角,回顾一下杭州往事,从1949年说起。

·第1封来信·

「不知现在是否许可房产买卖?」

一位叫做王立武的杭州市民打算开设一家诊所,但是租不到房子,所以他只好买房。于是他就致信《当代日报》咨询了一系列问题:不知现在是否许可房产买卖?仅够自己住的房子是否也要受到政府的处理?又如何才能辨别敌伪产业和官僚资产,而不致受到查封的影响呢?

 

当然,这是1949年8月31日的一封读者来信。三个多月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翻越了天目山,解放了浙江省会杭州。但是许多人都还在困惑:人民政府是否允许人民买卖房产?

 

那时候,《当代日报》编辑在咨询相关部门之后,在版面上细致地回答了王立武的问题——

 

一、私有的正当房地产,政府准许自由买卖租赁,并应向地政局依据不同情形税契登记。

 

二、所买或所典房产是否敌伪产业应注意:(一)房地形式是否像日人的建筑及机关用地?(二)卖产人是否在本市居住报有户口?(三)卖产人姓名与所有权状所载名义是否相符?(四)卖产人是否有正当身份?确非汉奸,及无反动罪行?

 

三、市上所谓「分配房屋」及「住户不缴租」之流言是错误的,政府是「依法保护各阶层人民在本市的房屋所有权」,纵然「其房屋属于首要战犯财产,或系侵占之公产」,应该依法没收归公者,亦须经人民政府法庭之判决。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屋买卖,保障房屋及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利,杭州市财政局在1949年11月规定:「凡在解放后,发生房屋、土地买卖行为的,其契据必须经当地区公所(注:即区政府机关)证明,始为合法。」

 

1950年3月,杭州市民政局开始办理以户为对象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尽管这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毕竟关系着全市人民的产权问题。在申请登记的时候,除了应将全部的房地产证如新旧卖契、分析赠与契、图照、所有权状等呈缴审验,还要携带户口证以防冒名顶替。

与解放前相比,这次申请登记费用「只收权利价值的千分之一」,而且「登记手续,极为简单」,排名前列趟申请登记,第二趟就可领取产权证。

 

由于当时城市里的地权关系非常复杂,政府要求市民「依照规定期限老老实实」地进行申请登记,以争取「迅速确实」地完成这一重大的任务。 

·第2封来信·

「以前栖柴扉,现在住高楼」

1951年,杭州市中心的浣纱河已经疏浚一新。浣纱河「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二十余年中,从未疏浚过一次,以至于河床淤积,污秽不堪」。

 

这时候,「两岸柳树夹荫,一泓绿水,浣纱河也翻了身」。

 

如今,浣纱河已经变成了浣纱路,从澳洲「移居」而来的几株加那利海枣树并不知道,路基之下曾有过的那「一泓绿水」。

 

1952年6月,中山北路修筑竣工。当时,这条路被称为「市区东部交通主要干线」,它的竣工「将大大便利城乡物资的交流」。

中山路是杭州历史上排名前列条柏油马路,但是解放初期柏油仅铺至二圣庙前,自二圣庙前向北至体育场路一段900多米,均系旧式弹石路,宽窄不等,并且路中有贯桥和天水桥两座石桥,车辆通行极不便利。

 

遗憾的是贯桥和天水桥这两座石桥在这次修筑过程中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钢筋混凝土涵洞桥梁,但是这并不影响当时的沿途居民不断滋生对新中国城市建设的许多兴奋。

 

到了1954年,已经解放五年的杭州在城市建设上取得了不少成绩:「平坦的马路像蛛网似的从城市的中心,伸向工业区和风景区;昨天还是荒凉的田野,今天已矗立起一排排、一幢幢的学校、休养所、疗养院、工人宿舍。这些新的道路,新的建筑物和其他新的设施,正迅速地改变着城市的面貌。」

 

当时的报纸说,占全市道路总长度一半以上的300多条凹凸不平、污秽泥泞的小街小巷,已全部经过整修;几百条淤塞的沟渠,也进行了疏浚,还新建了总长达47公里的雨水管;9条公共交通路线,把市区、郊区和风景区紧紧地连接在一起了,全市一共有89辆整齐美观的新型公共汽车;300多年来没有疏浚过的西湖,也开始了规模巨大的机械化的全面疏浚。

 

1956年5月,时任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处处长高来宾在杭州市排名前列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总结了建国以来房地产领域的一系列成就:杭州市共征用了2万亩以上的土地,用于建设厂房、学校、疗养院和工人宿舍等项目;在公房修缮方面,解放后仅房地产管理处就投资了170多万元;

修理了破旧房屋4536处,还在维护修缮的基础上,新建了85万余平方米的公房;成立了私人房屋检查修缮委员会,推动房屋主修理了房屋8717处;对一些经济确实困难的房主,政府还予以贷款修理。

 

在1956年的报纸上,我们还能读到当时工人们迁入新屋过新年的欣喜之情:「迁入拱宸桥杭州路新建公房的工人戴阿毛,在毛主席像的两旁贴上了一副对联:以前栖柴扉,现在住高楼。」

 

戴阿毛所说的「高楼」,指的是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房间面积分12平方米、15平方米、16平方米等几种,而且「厨房设在楼内,使用起来非常方便」。在未来的许多年,杭州还要继续新建一大批职工宿舍。 

·第3封来信·

「我坚决接受改造」

1958年就要到了,私有房屋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就要全面开展了。

 

从7月底开始,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等五个区都分别召开了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大会。

许多出租房屋的业主了解了这项工作的意义和政策后,纷纷自觉提出申请,敲锣打鼓地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区委、区人委表示改造的决心,他们表示要做到「三交底」(思想交底、房屋交底、经济交底)和「四安排」(安排好自留房,安排定息幅度,安排还债计划,安排改造后勤俭持家计划)。

 

这时候,报纸上又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当时住在中山中路474号的读者冯均益来信说「我坚决接受改造」——

 

「我是一个有两间店面房子和两间楼房的房主,对政府加强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表示衷心拥护。1952年政府帮助我从婆婆手里分到这几间房子后,我就把楼下的店面房子租给藤器生产合作社。我和儿子就靠房租生活。

 

现在,儿子已长大成人,并已经进入浙江麻纺织厂工作,生活很好。曾经有一段时候,我想把店面房子收回来,使自己住得宽畅些。通过总路线学习,我看清了社会主义的好光景,认识到靠收租吃饭是可耻的。现在,我已填表向政府申请,决心接受改造,走社会主义的道路。」

 

这一年,新中国基本上完成在经济领域的社会主义改造,就要开始「大跃进」了,杭州松木场到留下一带的西溪芦苇就要被全部砍伐了;这一年,宋卫平才刚刚在浙江嵊县(今嵊州市)出生,许多年后他会在杭州甚至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叱咤风云。

 

要再过四年,与宋卫平一起叱咤风云的滨江集团董事长戚金兴才会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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