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多万买房子 其中58万是“服务费”?!

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2018-02-13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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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曹先生打进我们的热线,说他前段时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的成交价是100 多万元,结果房产合同上只写了41万元,拿到手的发票也只有41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杭州的曹先生打进我们的热线,说他前段时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的成交价是100 多万元,结果房产合同上只写了41万元,拿到手的发票也只有41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去年10月份,曹先生在杭州下沙中豪七格楼盘买了一间商铺,最终成交价是100万元 左右。 当天曹先生一次性刷了98万元,第二天又把剩下的2万多元也付给了开发商。交齐款项后,开始签订正式 的购房合同。就在这个时候,曹先生发现了一个问题。

  曹先生:  

“合同上面写的是29.88平方,1万3千多元1平方,总价是41万5千多元,上面写的房价和我实付的钱,差了一大半。”

交了100万元的房款,合同上的房价却只有41万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曹先生当场询问了开发商。 

  曹先生:  

“他说我是为了帮你避税,你实付这么多钱,我会帮你开发票,是不会影响你的,他就是这样解释的。”

 

曹先生说,当时开发商向他承诺,会按照他的实付金额,也就是100万元的数额来开发票,因此虽然合同上写的房价是41万元,但这不会对曹先生的权益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曹先生相信了这种说法,签订了房产合同。结果,在看到开发商出具的发票之后,曹先生傻了眼。

开发商出具的发票数额,就是41万元,和合同上的房价一致,和曹先生实付的房款差了58万多元。曹 先生又向开发商询问原因,这一次开发商解释说,剩下的58万元他们可以另开一张发票,不过得以“服务费”的名义开,并且发票的出具单位也不是开发商,而变成了另一家房产营销公司。 

曹先生提供的录音中,这名开发商的销售在电话里反复表示,曹先生实付的100万房款,41万多元为房价,剩下的58万多为服务费,这是签合同之前就和曹先生约定好的 。对此,曹先生表示,签合同之前销售确实提到过会收取一笔服务费,但是说得非常模糊,连具体的金额都没有提及。 

  曹先生:  

“只是跟我说一个是服务费 一个是房价费,我想我刷了两笔钱,一个是房价费98万元,还有 那26800开成服务费,我认为这也没什么不妥当的。”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记者陪同曹先生再次找到了开发商的售楼部,当时负责曹先生这笔交易的销售人员不在,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他,他却说“不太清楚”。记者想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方已经挂了电话。此后记者多次致电这位销售钟经理,始终联系不上。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国税部门。国税部门表示,对于房产开发商来说,房款和服务费所对应的缴税数目的确有差距。 

  杭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  

“销售不动产如果他是一般纳税人是11%的税率,如果是服务费是6% ,但是,合同里面如果明确规定41万是房价,白纸黑字,你们两个都是签字的,我们不能简单的直接说他是在避税。”

如果用服务费的名义收费,开发商要交的税几乎会少一半。但是曹先生想要维权,麻烦在于,他的合同上,房价就只写了41万。另外的58万,合同并没有体现。对此律师也表示,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及交付房款的时候,一定要和开发商明确房款的构成, 避免后续纠纷。

这起事件,曹先生觉得这样支付房款,实在不踏实,经过记者协商,目前开发商已和曹先生达成一致,同意做退房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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