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起登记!印江南27套房加推,南部卧城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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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 印澜府 ,共 4 幢,房屋套数 27 套,其中179平方米左右 2 套,建筑面积 358.85 平方米,181平方米左右 5 套,建筑面积 907.16 平方米,183平方米左右 5 套,建筑面积 916.58 平方米,186平方米左右 7 套,建筑面积 1307.86 平方米,187平方米左右 8 套,建筑面积 1496.4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986.87 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其中1#房源均价 40642 元/平方米,5#房源均价 39284 元/平方米,14#房源均价 42746 元/平方米,15#房源均价 41572 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 / 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 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五日内, 2019 年 5 月 2 日 09 点至 2019 年 5 月 6 日20点,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被取消意向登记、摇号和选房资格。
五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址为:德信碧桂园·印江南销售中心(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蜀山路与向旭路交叉口往东150米)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烟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3个月有效期);
5.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需提供:按客户需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复印件(原件核对),有效期为6个月: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但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选择一次性付款客户无需提供《征信报告》,且后续不得变更付款方式;
6.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原件或者个税证明原件清晰图片(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7.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各支行、中国银行萧山各支行、中国交通银行萧山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各支行,存入500万定期存款,同时提供上传相关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期从登记之日起,至开发商登记结果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温馨提示: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包含但不限于《认购申请表》中相关内容,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并在销售现场及我司官方微信“德信碧桂园印江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0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杭州国立公证处 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8),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9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审核通过的登记家庭代表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_国立_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以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0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1、落实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要按规定保留到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六个月或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的具体规定;
2、按照消保法的规定,实行样板房公证;
3、在销售现场设置的样板房,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
4、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要求企业按照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全装修条款的提供装修明细,向区物价部门提供的装修备案单中附装修明细定价清单;
5、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在现场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
6、企业应当主动告知购房人在付购房定金款前参观交付样板房或类似户型样板房,得到业主书面认可的承诺书。
7、销售现场需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正在执行的政府相关文件。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公司名称:浙江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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