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新挂牌第二批集中地:总数减少1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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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挂牌第二批集中供地地块,与此前相比,地块总数由100宗减少至87宗,且增加了竞买规则。
重新调整后的第二批地块共计87宗,总建面约765万平方米,起拍总价约312亿元,将于9月8日-10日进行拍卖。其中,市北区5宗,李沧区8宗,崂山区3宗且规定了较高限价,高新区8宗同样新增较高限价,城阳区20宗,西海岸39宗,即墨区4宗。
在规则变化上,新挂牌地块均要求,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同时,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青岛此次还提出,竞买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金承诺书等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取消竞得人(暂定)资格,扣除5%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青岛市参与土地竞买。
若经审查,竞买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与审计结论不一致,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扣除50%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青岛市参与土地竞买。
此外,竞拍环节中,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或超过较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中止,住宅用地转为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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