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倡导省内过年 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搜狐焦点杭州 2021-01-08 07:57:05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昨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六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杭州日报

昨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六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通报了全省较新疫情情况:1月6日,我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英国输入),所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1月6日24时,我省已连续204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5例,其中境外输入24例。首席记者 俞茜茜 张娜 记者 胡信昌

杭州对167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313名一般接触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

1月6日晨,杭州市发现一例境外输入复阳无症状感染者,系某民办培训机构外籍教师,居住于拱墅区。

杭州市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对167名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313名一般接触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对感染者工作单位及所经餐馆、咖啡店等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目前累计检测人员样本480份、环境样本309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取消联欢、团拜、慰问等聚集性活动

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岁末年初尤其是春节期间,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

陈广胜表示,当前,全省仍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阶段,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宜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浙江倡导省内过年

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

陈广胜提醒,从杭州市发现1例境外输入的复阳无症状感染者事例中,充分表明病毒也许近在咫尺,而你我不知。所以,到公共场所还是要注重个人防护,尤其是戴好口罩。

因此,我省提倡公众省内过年,积极引导单位省外员工春节期间在工作地休假,尽可能减少远距离的出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引导企业省外员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浙休假,并做好关心服务工作。

对境外来浙人员“14+7+7”以外增加“4+1”

针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我省对境外来浙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同时,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即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隐患,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浙江中小学寒假会不会提前?

有没有提前或延迟放假的打算?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表示,从当前我省的疫情防控大环境看,学校可以正常安排寒假,没有提前或延迟放假的统一要求。

根据我们的统计,我省高校大多在1月中下旬放假,最早的1月11日开始寒假,最晚的2月8日开始放假;中小学(幼儿园)一般在1月底2月初放假,早一点的1月30日放假,晚一点的2月5日放假。

当然,具体到某一所学校、某一个地区,允许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寒假时间,做到错峰放假、安全出行、顺利返家。

寒假是否会组织学生上网课?

今年春季开学会不会延期?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表示,无论是期末还是假期,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要组织人员集聚性的活动。师生在寒假期间,也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对于假期留校没有回家的学生(包括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学生),要继续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也能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

对于返乡回家的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同时也要让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家校协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同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将积极研判、科学谋划春季开学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延期开学,没有特殊情况也不会组织线上教学。但从有备无患角度考虑,建议学生放假离校时,尽量带好必要的学习用品和材料,以备线上教学和远程辅导需要。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全面总结2020年的线上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做好准备,努力提升线上教学水平。

寒假期间,将继续实施健康监测和申报制度,动态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为最后研究确定新学期开学安排提供依据。

公众在购买冷链食品时应如何防范风险?

从2020年12月25日起,在浙江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近期国内多地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阳性,这是否会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公众在购买冷链食品时应如何防范风险?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所所长张严峻介绍,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因采购或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引发感染的风险是非常低的。因为:排名前列,活病毒、死病毒、病毒片段的检测都会显示核酸阳性,因此查出核酸阳性并不代表具有传染性;第二,目前我国在冷链食品或外包装中检出的核酸阳性,绝大多数属于污染很轻的。一般来说,只有通过长期反复接触这些污染物品,才有可能造成人员的感染。

在这期间,市民在购买冷链食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选购冷链食品时,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不要采购没有明显信息来源的冷链食品。

2.购物后双手避免触碰口、鼻等部位,并及时用洗手液清洗双手。

3.通过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时,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必要时做好外包装消毒。

4.在清洗或接触生鲜食材后,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鼻、眼,应该用流动水+洗手液至少洗20秒,建议大家按照“七步”洗手法规范地把手洗好,以减少风险。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