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价52581元/㎡!德信九溪云庄方案公示,主力户型152方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NO.1丨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云庄 10幢、12幢,共 2 幢,可售房源:152-182平方米户型套数 24 套,建筑面积3744.02平方米。限制房源共2套,具体坐落10-1-101、12-1-101,限售原因 面积超限 。本次房源装修情况为□√全装修□毛坯,房源均价 52581 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 4500 元/平方米。(附件一)
NO.2丨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NO.3丨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 10 %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NO.4丨登记起止时间:
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 3 日内,于2019年4月 20 日早上9点至2019年4月 22 日晚上17点,接受现场登记申请。(如登记报名客户需增补资料、修改信息的,可在2019年4月 23 日9:00-17:00修改信息及公示)
请勿重复报名,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将取消意向登记报名、摇号及选房资格。
NO.5丨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丽景路与转之路交叉口(九溪云庄销售展示中心)。
NO.6丨购房意向登记应携带并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若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一个月内有效;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有效期12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复印件(核对原件)。
一次性付款客户、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7.资金冻结证明清晰照片:购房意向家庭可在2019年4月 20 日至2019年4月 22 日到下表所示的2家现场银行网点或者网上APP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冻结直至摇号结果公示结束。若于公示结束日前解冻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按揭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300万;其他情况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500万。
合作银行线下冻资网点表:
线下冻资办理银行网点一览表
温馨提示:
1.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银行转账有单条较高限额,建议客户在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相应的银行资金证明手续。
3. 自预售证公示起即可办理定期存款。
NO.7丨购房意向登记:
1. 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现场填写《云庄客户意向认购申请书》,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我司将出具《认购申请回执单》作为登记凭证。
2. 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 24 日09时00分起至17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 《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NO.8丨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 3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 21 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NO.9丨选房方案:
1.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地点、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 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09时00分起至17时00分止,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 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NO.10丨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NO.11丨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浙江德鸿置业有限公司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