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府天著销售公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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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 新风悦居(推广名:天城府·天著)2幢、9幢、11幢、12幢,共4幢,可售套数为 317 套,总建筑面积 32103.71 平方米,其中83—90平方米户型套数 219 套,127—136平方米户型套数 98 套。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价 34800.84 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0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 30 %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当日,即 2019 年 7 月 15 日 9 点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17 点截止,持续三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 2019 年 7 月 18 日17 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五、登记地点
本次登记仅接受现场登记申请,现场登记地点为:天城府·天著售楼部(杭州市江干区石桥路与百田巷交叉路口往东100米)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含未成年子女)复印件(核对原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非杭州户籍家庭(含迁入临安、桐庐、淳安、建德户籍未满两年的家庭)需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的缴存在杭州市区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如缴纳省社保的,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社保属地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4.婚姻证明:已婚客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离异客户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终审判决的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5.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淳安、建德户籍(不含迁入临安、桐庐、淳安、建德户籍未满两年的家庭)的购房家庭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2个月有效;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需提供家庭成员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①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④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且后续不得变更付款方式);
7.冻结资金证明:购房意向家庭可在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到下表所示合作银行的现场银行网点及网上APP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冻结直至摇号结果公示结束。若于公示结束日前解冻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按揭客户,存款金额为90万;其他情况及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80万。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整起至17时整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95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22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统一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以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 09 时 00 分起至17 时 00 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3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预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次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购房人承诺:本次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作假或不真实情况(如身份作假,上传PS处理过的图片等),开发商有权取消购房人摇号资格。
杭州弘筑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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