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大溪谷销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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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万科溪谷岚湾,28#,33#共2幢,可售房屋套数114套,建筑面积10143.82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精装囗毛坯,其中小高层90方以下114套,房源均价:20600元/平方米包含装修标准3800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
四、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程序线上登记方式。
方式1: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购房意向登记”进行登记。关注并登陆“杭州万科客户服务”(官方微信号:hzvankev),发送关键字“购房意向登记”至公众号后,点击系统回复的链接,进入意向登记界面。方式2:登录“杭万客户服务地图”小程序(识别下方小程序码),点击首页e登记进入登记界面(或者通过个人中心-购房意向登记进行验证登录),具体操作细则详见链接:
e登记|杭州万科线上摇号申请攻略
审核完毕后将以短信提醒及公众号反馈的形式告知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短信及公众号收到登记编码。
五、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当日起3日内,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4日每日9:00- 20:00,持续三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者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19年7月25日18:00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六、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线上登记详细操作指南链接:
e登记|杭州万科线上摇号申请攻略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彩色扫描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有效期30天);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8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
7. 验资冻结证明:购房意向家庭可在 7月19日至7月25日到下表所示的68家现场银行网点或者杭州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可通过银行网上APP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并上传相关专项资金冻结证明,存款冻结首套房金额为55万,二套房和一次性付款金额为110万,冻结直至摇号结果公示结束。若于公示结束日前解冻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完整各项信息,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线上反馈登记结果及编号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在我司官方微信号“杭州万科”(公众号:hzvanke)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3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80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对排名前列轮中选家庭和第二轮中选家庭进行统一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正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它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当日,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预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金额等同于全部房款的预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次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1.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购房人承诺:本次线上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作假或不真实情况(如身份作假、上传ps处理过的图片等),开发商有权取消购房人摇号资格。
3.建议客户前往以上网点的专项冻资通道(不低于3个)避免与普通业务客户窗口冲突,银行网点的工作时间会相应延长,同时现场会配备增援工作和安保人员,在保证秩序的前提下,完成当日到场客户冻资办理业务。如客户有相关疑问,也可咨询现场销售服务人员,进行冻资及线上登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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